緩起訴沒了!黃子佼私藏「未成年性影像」惹議 遭北檢提起公訴 | 社會 | NOWnews今日新聞

緩起訴沒了!黃子佼私藏「未成年性影像」惹議 遭北檢提起公訴

▲藝人黃子佼涉性侵案遭偵辦時,電腦硬碟內私藏「未成年性影像」,遭台北地檢署將依法提起公訴。(圖/NOWnews資料照)
▲藝人黃子佼涉性侵案遭偵辦時,電腦硬碟內私藏「未成年性影像」,遭台北地檢署將依法提起公訴。(圖/NOWnews資料照)

記者林盈君/綜合報導

藝人黃子佼於去年間,因涉性侵案遭偵辦時,檢警發現其家中電腦硬碟內,存放大量女子遭偷拍及性交影像,事後黃子佼坦承由偷拍論壇「創意私房」購得,而其中有7名女子未成年,台北地檢署原本於今年4月間,依無正當理由持有少年性影像罪,給予緩起訴處分,並須繳交國庫120萬元及悔過書,但事件爆發後引發社會輿論及爭議,經高檢署再議發回,17日,台北地檢署將依法提起公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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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了解,2023年間黃子佼遭踢爆涉嫌性侵未成年少女,同年8月間,北檢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發動搜索約談,黃子佼訊後被諭令35萬元交保,並限制出境、出海。然而檢警於黃子佼住處查扣的證物中,發現其電腦硬碟內,存放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,其坦承由偷拍論壇「創意私房」(又名「小圈子」)購得,而使用時間為2017年8月至2023年7月,硬碟內約有上百部偷拍影像,有7部為未成年少女。

檢方考量黃子佼坦承犯行,且自願將這些檔案交給檢察官銷毀,另外,也查無黃子佼散布或販賣等情形,認為犯罪情節尚非重大,因此依違反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,給予緩起訴處分,處需繳庫120萬元,另外要寫至少1200字的悔過書。但事件爆發後引發輿論撻伐,遭社會大眾質疑緩起訴處分過輕,檢察官依法定職權,將緩起訴處分送高檢署再議,高檢署發回續查,北檢改依法提起公訴,由台北地院進行審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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