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食安 衛局研擬小吃、夜市攤商投保 - 新北市 - 自由時報電子報

為達最佳瀏覽效果,建議使用 Chrome、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。

限制級
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。
根據「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」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,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,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。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(TICRF)網站:http://www.ticrf.org.tw

保障食安 衛局研擬小吃、夜市攤商投保

2024/05/09 05:30

〔記者黃子暘/新北報導〕台北市寶林茶室疑似食物中毒案釀成四死,店家被揪出保險過期後未依法投保;新北市議員陳家琪昨日質詢指出,小吃攤、夜市攤多半不是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規定必須投保的業者,希望市府提出鼓勵措施。衛生局長陳潤秋表示,市府以稽查、教育、輔導三面向保障食安,將與市場處合作,研擬透過商圈、夜市自治會鼓勵攤商投保。

陳家琪表示,根據食安法第十三條,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,應投保產品責任保險,但民眾經常光顧的小吃攤或夜市攤位,大都不是法定需要投保的對象,市府要對攤商逐一控管難度高,呼籲衛生局與夜市、商圈自治會合作設立窗口,積極鼓勵攤商加入投保行列。

陳潤秋指出,只要有登記、設置食品工廠等業者就必須投保,針對不需要投保的業者,市府鼓勵投保;至於小吃店或夜市攤商,衛生局將與市場處合作,研議透過自治會鼓勵攤商投保。

針對業者未按規定投保,陳潤秋表示,投保屬於稽查重點之一,業者若違法就會開罰,沒有模糊空間。

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 點我下載APP  按我看活動辦法

新北市今日熱門
看更多!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

網友回應

載入中
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,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