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貴子再遭入稟追討欠債 涉款8200萬元|即時新聞|港澳|on.cc東網

曹貴子再遭入稟追討欠債 涉款8200萬元

2024年05月16日 13: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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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人曹貴子繼早前被一名商人及一間塑膠實業公司入稟高院,追討連本帶利共約9,870萬港元貸款外,於周二(14日)再被另一名人士入稟高院,指曹於去年與其達成貸款協議並向曹借出8,200萬港元,但曹並沒有還款,故要求法庭頒令對方還款及支付利息等。
原告是凌偉開,被告是曹貴子。據入稟狀指,與訟雙方於2023年1月16日達成貸款協議,由原告向曹借出8,200萬港元,年息為24%,貸款及利息須於今年1月15日前清還。不過曹至今仍未償還貸款,原告遂入稟法院追討該8,200萬港元、所涉利息和訟費。
資料顯示,曹貴子於去年亦曾被指借款未還,遭商人張仁祥(譯音)及精裕塑膠實業有限公司(下稱精裕),入稟追討本金連利息9,870萬港元。據當時的入稟狀指,2018年10月張與曹達成貸款協議,並向曹借出2,000萬港元,年息為10%。張以支票形式支付,並分5次給予曹的妻子歐翠儀代收。惟曹未有償還任何款項,故入稟追討。
精裕與曹則於2011年9月達成貸款協議,精裕向曹借出5,000萬港元,年息為10%,曹需於2012年9月15日前清還本金。及後雙方4度達成協議,把還款期押後,年息亦調低至8%。曹自2018年7月後未有再支付任何利息。截至去年7月底,曹共拖欠本金連利息逾7,000萬港元。原告要求曹還款不果,故入稟追討。兩原告早前要求高院聆案官直接頒令勝訴,聆案官於今年3月頒下判詞,指曹並無合理抗辯理據,直接判處原告勝訴。
案件編號:HCA 888/202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