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迷用无人机非法拍摄福建舰获刑,这有哪些警示作用?

【#军迷用无人机非法拍摄福建舰获刑#】2021年底,军迷罗某购买具备远程高清摄像功能的无人机对福建舰进行拍摄,“这样在军迷圈会有比较好的谈资”。经鉴定…
关注者
1
被浏览
209

2 个回答

首先,干这个事,真刑!

另外,刑责轻了!(不怕坏人有文化,就怕坏人也懂法)

军迷圈子里还能不知道哪些能拍哪些不能拍?

罗某的犯罪动机“这样在军迷圈会有比较好的谈资”,不过是被抓之后意图脱罪或者减轻罪责的说辞罢了。

他可能就是知道被抓后刑罚不重,才有恃无恐。毕竟知法的人,犯起法来才更“得心应手”!

事实上:

“罗某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。”

意味着他是不用在监狱里呆着的,正常在社会上生活,低调过一年之后基本就没啥事儿了!

知法的人犯起法来,才更肆无忌;罗某可能真是个知法的人,而不是一个法律意识淡薄、为猎奇炫耀,非法获取国家军事信息。

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,意味着罗某在主观方面是故意。

即罗某明知是国家秘密,且罗某自己不应知悉该国家秘密,但仍故意非法获取。

罗某出于何种目的(“这样在军迷圈会有比较好的谈资”)实施该行为其实不影响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】的构成。

但如果行为人(比如,罗某)是为了将非法获取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、组织或者人员,则不构成本罪,而成立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。

这时候,对应的刑罚就不是“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”了;

按照为境外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,刑罚应该是:

“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;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”

也就是说,如果罗某行动前就想好退路(想办法降低罪责),他只需要想办法证明自己并不想、也没有将非法获取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、组织或者人员就可以了。

而这一点罗某实际上应该是做到了的,否则刑罚不会这么轻。

不怕坏人有文化,就怕坏人也懂法……

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

第二百八十二条

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】以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方法,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第一百一十一条

【为境外窃取、剌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、情报罪】为境外的机构、组织、人员窃取、刺探、收买、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,

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

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;

情节较轻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。

要么是别有用心,要么是智商不够!